一般来说,户籍不在本集团,所以没有拆迁补偿金。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的政策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籍关系主要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安置房布局两种方式。 宅基地重建安置方式户籍多的话可以安置的宅基地面积大。 安置房的配置方式多为户籍,低价或低价购买的安置房面积也很大。
1、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籍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个人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可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人,即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 如果不是业主,无论是住在家里还是户籍在家里所在的住所,都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
从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通俗地说,我要拆除你的房子。 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 我会补偿你,而不是你家住了多少人。 我会根据每个人补偿多少。
所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和户籍没有实质性的关系。
2、农村土地征收安置补偿与户籍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人所有。
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应当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支付的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被安置人个人支付或者由被安置人个人支付”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即全部村民所有,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 一般的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种。
(一)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
(二)村集体提留的一部分,剩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三)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着能否参加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认定是否具备村民资格是户籍的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的配置,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也直接决定着能否享受相应的配置政策。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征收与户籍关系密切。
征地拆迁时,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部分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在区分土地的不同性质并进行补偿时,其实与户籍的关系是不同的。 农村集体征地拆迁,其补偿多与户籍有关,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多与户籍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