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发展,很多地方的房子都要拆迁。然而,一些执法部门未能按照拆迁协议拆除业主的房屋。那么,非法拆迁房屋应该如何获得补偿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公道征地拆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强拆房屋违法应该怎样获得赔偿
房屋拆迁部门强制拆迁合法房屋时,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般以拆迁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
财产能够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非法征收、征用财产,返还财产;
(二)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可以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根据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支付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出售价格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并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七)返还已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款项,解除被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其他损害产权的,按直接损失赔偿。
二、房屋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除房屋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农村房屋强拆纠纷要注意什么
(1)补偿标准低。
土地补偿标准的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是,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不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这一权力,将这一权力下放给下级行政机关。为了降低土地收储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下级行政机关通常会规定较低的补偿标准。
(二)随机性。
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部分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严重缺乏公开性和公平性。对同一被拆迁农民的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安置补偿结果不同;此外,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由村民会议按民主协商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三)拆迁协议突出家庭代理。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很多拆迁补偿协议不是与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户主)订立,而是由享有家庭共同财产权利的其他家庭成员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涉及的主体权利义务纵横交错,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农民之间的补偿安置关系、被拆迁农民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拆迁人与受委托拆迁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被拆迁农民之间的行政关系,导致案件错综复杂。
2.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影响大。
由于大部分城市开发和旧城改造都是集体拆迁或分区拆迁,虽然被拆迁户的情况千差万别,但被拆迁户在合理安置补偿方面的利益是一致的。这种共同的利益使得被拆迁户形成了一个小群体。一旦与被拆迁户发生纠纷,容易出现群体上访、静坐等事件,社会影响很大。
3.利益诉讼很难做。
以上是边肖法制快报,为您详细介绍了如何获得非法拆迁补偿。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公道征地拆迁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解答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