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前后有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决策阶段,决定这个房子要不要拆。 第二阶段是协商拆迁补偿; 第三阶段是房屋拆迁的裁决阶段,第四阶段是房屋拆迁的实施阶段。以下是边肖公道征地拆迁网对本文相关内容的整理和介绍。
第一阶段:房屋拆迁的决定阶段。
房屋拆迁的决策阶段包括申请和许可。其中项目许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方案、资金缺一不可。在这些许可中,前三个许可,即立项、规划、用地许可,才是真正能决定整个拆迁能否进行的。
第二阶段: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
现阶段会有人和我们协商安置补偿的问题。这是拆迁双方会努力找出对方的阶段。只要我们有强大的法律盾牌,就不要有任何胆怯。现阶段可以对房屋的评估价格和房屋的实测面积提出质疑,要求重新评估或复核。总之,只要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任何权利,都不要轻易放弃。
第三阶段:房屋拆迁的裁决阶段。
房屋拆迁裁决的四个步骤:
1.应用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证明等资料。其中,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统一的,申请人应当在7日内补齐。
2.试验
裁决机关在裁决过程中,会先听取各方陈述,确定补偿安置事实是否清楚,并询问拆迁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在此期间,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经两次通知,申请人未出席裁决听证会的,视为撤回裁决申请。经两次通知,被申请人未出席裁决听证会的,裁决机关可以缺席裁决。
3、文书送达
服务文件,如申请书、奖状等复印件。必须有服务收据。递送可以是直接递送、邮寄递送、留置递送或公告递送。公告送达的,裁定文书可以张贴在被拆迁房屋的拆迁基地,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日。
4、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逾期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第四阶段:房屋拆迁的实施阶段。
(责任编辑: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