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因不可再生而凸显其价值,从近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土地使用权成交情况看,价格呈上升趋势,但实际上农村尚未开发大片荒地,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国家积极鼓励开垦。 那么,开垦地国家新政策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有关开垦地的政策规定
首先,必须明确荒芜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对开垦者来说,国家有法律规定,开垦者有权使用开垦的土地,可以用于农业,但不能用于住宅建设。 对于开垦地,通常保留原有开垦者的使用权。 但是,如果原开垦者在开垦后荒废,后续开垦者能否取得开垦地使用权,取决于前开垦者是否构成了荒废的事实。 如果种了一年生的作物,过了很久还没有人打理,就可以看成是荒废。
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开垦地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恢复开垦地使用权。 但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村集体应当对开垦人进行赔偿。
遇到征地时,开垦地征地补偿标准目前确实是一个法律空白。 但原则上,开垦地补偿应该与农地补偿相同。
村民想取得已开垦土地的承包使用证的,可以与村集体协商。 先与村集体签订相关承包合同,再向政府申请证书。
现行法律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开垦地取得承包使用证,但可以从其他相关法律中推导依据。 应鼓励开垦者发放土地承包证。 因为这符合中国国情,有助于充分利用中国日益紧张的耕地资源。
二.什么是农村四荒地
“四荒地”是农村比较丰富的土地资源,依法包括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四荒地”可以采用家庭联产承包方式承包,也可以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承包。
当前,国家鼓励利用“四块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特困地区利用“四块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倾斜建设用地指标此外,还将加快制定农村居民利用自己的住房和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对于开垦地国家新政策2018年的规定,明确了首先开垦的荒地只能农业,不能建设房屋。 属于集体的荒地,村民可以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特别是四荒地,是国家重点鼓励开发的,可以通过招拍挂承包给集体以外的人开发利用。